探究性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方式,它只能是一种附属的不能成为主导的教学方式;教师使用探究性教学更应当注意其局限,而不能只是看到它的长处而随处使用。

一直不敢对探究性教学说三道四,为何?主要是探究性教学本身较为复杂,而现今教育实践中教师已经对此有太多的认识和做法,因此,探究性教学已经成为众人兼知的一种事实。

要分析探究性教学,首先应当明了的是何以在我国现阶段会将这样的教学方式作为教学方式改革的一种方向。我想,主要是基于对以往教学及其方式在关注学生的探究能力上的忽视或不够重视而来的,作为纠偏,则强调它是理所应当的,但过于强调则对教学本身是一种蔑视。

其次,探究性教学的主旨是什么。不言而喻,探究性教学主要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探究意识与能力。具体怎样培养,则可选择的方式方法较多,并非有一种或仅仅几种途径与模式。

第三,在探究性教学的设计中,教师应当关注什么?归结起来,教师应当关注的是:在何种情况下或教学情境中用这一教学方式,即并非所有的教学情境都适合于使用探究性教学;使用过程中教师应注意,探究性教学不仅关注学生的“做”,更为重要的是关注怎样引导学生去做,教师至少应当做到:引发学生对某一问题探究的兴趣,(可以选择学生感兴趣或时下最能引起学生科学探究的话题),在学生做的过程中,教师更多的应当是既强调让学生动手,又强调让学生对自己的操作过程进行记录与反思,这种反思主要应当集中于学生的思维及其过程。

本次厦门培训,我们看到了一堂关于探究性教学的课,我们深为教师的教学设计的精巧而感叹,也为学生在其中的表现而欢呼,但是,仔细一想,教师在其中所表现出的问题同样是值得深思的,(这是思考问题的角度,并不否定教师课的优秀。)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如,当教师提出以昆虫作为探究对象时,教师引导学生并让学生自己得到通过什么样的方法可以知道昆虫的方方面面,学生的答案多种多样,遗憾的是,教师并没有让学生继续深入地分析这些方法能解决什么问题,使用某种方法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等等;再如,学生在探究的过程中,使用了观察法,而观察法的使用显然主要集中于对昆虫的形态结果抑或是生活习性的某一方面,但教师和学生一起进行了观察,却不见教师对学生的这些方面的指导。

综上,我们至少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探究性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方式,它只能是一种附属的不能成为主导的教学方式;教师使用探究性教学更应当注意其局限,而不能只是看到它的长处而随处使用。只有这样,探究性教学才能发挥其真正的意义。